海关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六项禁令:
1、严禁参加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、娱乐等高消费活动,违者予以纪律处分,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
2、严禁向管理相对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,违者予以撤职,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
3、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现金、有价证券、支付凭证及礼物等,违者予以撤职,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
4、严禁以打招呼等任何方式干扰办案,违者予以撤职,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
5、严禁泄露海关业务秘密,违者予以撤职,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或开除
6、严禁参与、庇护走私,违者一律开除
海关工作人员违反上述纪律,涉嫌违法犯罪的,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所在单位压案不查、瞒案不报、包庇袒护的,必须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纪检组长的责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