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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海关人员外勤纪律“九不准” |
| 2005-11-01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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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关外勤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九条准则:
1、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安排的食宿
2、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安排的宴请
3、不准无偿使用工作对象的交通工具
4、不准无偿占用和借用工作对象的移动电话、BP机、电脑等设备
5、不准索要、接受工作的"红包"、礼金、产品和各种有价证券
6、不准通过非市场渠道购买工作对象单位生产的产品
7、不准让工作对象报销公务活动和个人消费的费用
8、不准参加工作对象安排的娱乐、桑拿、旅游等活动
9、不准向工作对象提出与海关外勤工作无关的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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