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
公 告
根据《海关总署2008年第40号公告》的要求和合肥海关的实际,合肥海关决定于2008年9月15起在辖区内全面推广电子化手册系统。 特此公告。 二○○八年九月九日
根据《海关总署2008年第40号公告》的要求和合肥海关的实际,合肥海关决定于2008年9月15起在辖区内全面推广电子化手册系统。
特此公告。 二○○八年九月九日
网站地图 | 联系我们 | 设为首页 | 加为收藏 | 本站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肥海关版权所有,未经协议授权,禁止转载 总机电话:0551-5321116 邮编:230088 地址:合肥市长江西路669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