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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合肥海关首次取消企业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资格 |
| 2008-08-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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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企业分类管理》规定,AA类和A类企业适用相应的通关便利措施。近日,由于企业管理类别调整,安徽省第一家贸易型跨关区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适用资格企业——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从A类管理降为为B类管理,因而被取消适用跨关区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资格。这也是合肥关区首次取消企业跨关区“属地申报、口岸验放”适用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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